本次抽檢莧菜、茄子、韭菜、豌豆、蘿蔔、芹菜、青蔥及有機高麗菜、黑葉白菜等,共計抽驗12件蔬果檢驗農藥殘留含量,檢驗結果「茄子」檢出殺菌劑滅芬農Metrafenone 0.02ppm(標準:不得檢出)、殺蟎劑賜派芬Spirodiclofen 0.06ppm(標準:其他(蔬果類)0.01*),農藥殘留與規定不符。
針對不合格之產品己至抽驗地點下架不得販售外,經查來源屬外縣市,已移請嘉義縣衛生局溯源處辦。衛生局表示,殘留農藥含量超過「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者,係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分責任業者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若無法交代來源,則依同法第47條可處分販售業者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局長蕭靜蓉呼籲蔬果販售業者應保留賣方產品之交易憑證,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達到源頭管理。提醒民眾盡量選購當季盛產的蔬果,在烹煮之前確實的清洗乾淨!以流動清水沖洗根部或果蒂處,再以水浸泡10-20分鐘,接著用流動的自來水沖洗2至3遍,還有烹煮蔬菜時,將鍋蓋打開可促使農藥隨蒸氣揮散,也可減少農藥的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