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常有民眾反映,已申請委託轉帳繳納房屋稅,為何還會於開徵期間過後收到本局寄發的稅單?主要是民眾於扣款日前忘記預留足額存款致無法扣款,因事關納稅人權益,特別提醒民眾務必於約定帳戶內預留足夠存款,以免無法扣款造成日後加徵滯納金及移送強制執行情形,倘若約定帳戶已不再使用,請向本局申請補發繳款書,並申請終止委託轉帳約定或變更委託轉帳帳戶。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該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本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66、226及207將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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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日, 5月 30,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