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活動為目前新興,如何提供更有保障的露營環境,有鑑於臺灣宜蘭縣、苗栗縣、屏東縣、雲林縣等縣市已陸續參酌交通部觀光局107年公告之「露營場管理要點」制定各機關所轄露營場之管理規定;澎湖縣政府為有效管理露營業者,保障民眾消費權益與安全,縣府旅遊處特於109年底著手研擬,參考各縣市政府作法,並彙集縣府相關局處意見,於今年完成「澎湖縣露營場地管理要點」制定。
該要點共計有十七點,包含露營場地之主管機關、露營業者營業登記、露營區場地之使用須知、消防滅火、安全急救措施、照明、活動安全、清潔衛生、用水、保險、消費資訊公開等相關規範。期望透過本要點,能適當的規範業者,提供露營民眾安全無虞的消費環境。同時,也期盼露營產業的蓬勃發展,促進鄉村地區產業活絡成長。詳細條文可上澎湖縣政府網站首頁-訊息中心-主管法規查詢。
欲申請露營場地之業者,即日起可洽詢澎湖縣政府旅遊處觀光行政科蘇小姐,(06)9274400分機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