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5月8日總統頒布修正家庭教育法,本縣家庭教育中心為配合家庭教育法修正內涵,提出中心推展家庭教育四要素:學習、尊重、關愛與支持,彼此關係環環相扣相互影響,以鞏固家庭、關愛支持、終身學習、邁向幸福為業務核心,推展本縣親職教育、子職教育、婚姻教育、性別教育、倫理教育、多元教育、情緒教育、家庭資源管理與其他家庭教育事項等業務。期望落實家庭教育法、整合公私部門資源、開拓多元彈性課程活動、推展家庭教育相關人員進修訓練等目標,提昇推展家庭教育業務之成效。
縣府教育處蘇處長啟昌表示本(110)年度家庭教育中心業務計畫推展重點:(一)設置家庭教育相關辦法:依據家庭教育法規定已於109年6月15日發布設置本縣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辦法外,110年2月份函布設置本縣家庭教育輔導團要點,目前進行設置獎勵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之個人與團體辦法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俾使中心依法推展各項業務。(二)辦理公私部門與學校推展家庭教育人員進修訓練,增進推展家庭教育知能與效能。(三)推展家庭教育法範疇業務與宣導,結合公私部門資源與人力,並加強業務宣導,規劃將家庭教育理念於學校紮根,激發民眾瞭解家庭教育之重要性,發揮家庭功能,真正落實家庭教育工作。
蘇啟昌處長感謝各委員與單位人員代表參與,提供寶貴之意見,作為中心推展業務方針,亦使此會議順利完成。期許中心結合公私部門資源,若涉及個案、學校、社政、衛政等等業務,應相互聯結轉介,並建立輔導資源網絡平台,積極推廣業務與協助問題解決;另外,對於民間團體協助推展家庭教育工作有成效者應於獎勵,辦理推展家庭教育人力訓練進修,均為本年度重點。最後,期許各單位發揮資源網絡功能,共同推展本縣家庭教育工作,預防減少家庭事件衍生。
△家庭教育法結合公私部門資源,教育處長蘇啟昌主持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