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清明連續假期,各風景區、遊樂園、夜市、傳統市場等場所易人潮聚集,為降低群聚造成感染風險,故請民眾務必遵守在八大類場所除了應該佩戴口罩外,若有飲食需求,在與不特定對象保持社交距離或有適當阻隔設備的前提之下,在飲食期間可暫時取下口罩,如未依規定佩戴口罩,而且經勸導不聽者,將以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另請集會活動主辦單位應依循指揮中心公布之 「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妥為評估該活動舉辦之必要性及相關風險程度,若決定舉辦,應訂定完整防疫應變計畫,落實防疫相關準備及措施。
衛生局蕭靜蓉局長再次提醒民眾應提高警覺、落實防護措施。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