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為讓鄉親瞭解保存再生計畫申請流程,將於110年3月31日下午2時,於文化局三樓第一會議室辦理「澎湖縣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補助申請說明會。
本計畫補助建築需為不具法定文化資產身分,且於民國60年(含)以前興建之老建築,具有歷史、文化、藝術並有保存再生價值等潛力之私有建物整建或修建為原則。補助類別為建物整修類、修復技術再生推廣類及文化經營類等3項。補助總金額50%為原則,有意願修繕古厝鄉親可多加利用。
歡迎對於老建築修復再利用有興趣之民眾,即日起至110年3月30日止,至本局網站活動訊息(報名)或電洽06-9261141轉140張小姐報名。本說明會名額有限採事先報名(限定50人),額滿為止,凡報名參加者文化局贈媽宮光影文創筆記本乙份。
△澎湖縣私有老建築保存再生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