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日前一名許姓民眾報案,稱本月9日於自家(白沙赤崁村)雜貨店前一裝置藝術品遭竊,警方立即由分局偵查隊、白沙派出所展開偵查。
警察局白沙分局表示,經多方調查及調閱附近監視錄影器畫面,逐筆比對。發現,一劉姓民眾(下稱劉嫌)騎乘機車停放於被竊雜貨店附近,劉嫌則以步行方式至被害人之雜貨店前行竊。
警方掌握後立即前往劉嫌位於馬公市之住家。員警到達現場時,發現劉嫌作案用機車停於家門旁,經警方提供犯嫌行竊監視錄影器畫面,劉嫌坦承係其偷取,並主動交付偷竊而來之大理石製藝術品龍珠,全案依法偵處並函送澎湖地檢署偵辦。
白沙分局分局長潘智強表示,警方對治安秉持犯罪零容忍決心,絕不讓宵小有一點僥倖心態,期許持續守護本縣良好治安,讓民眾安居樂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