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如果收到房屋稅單時,發現房屋稅較去年高,其原因一般為房屋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例如:增建部分納入課稅,課稅面積增大、或由住家自住用稅率1.2%變更為營業用3%、非住家非營業用2%、住家非自住用1.5%等原因。另如為新建房屋或因買賣贈予移轉,去年持有房屋月數未滿1年,課稅月數僅有數個月,而今年持有1整年,所以課徵1整年的房屋稅。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本局電話06-9279151轉251、229、250及226將專人為您服務。
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Home 時事新聞 房屋若無使用情形變更及增改建,房屋稅會逐年下降
星期一, 3月 22,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