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中央災害防救會報於去年底核定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輻射災害業務計畫」,本縣消防局為健全輻射災害防救體系,特於109年12月27日邀集縣內各災害應變編組局(處)、事業機構及國軍同步完成修訂本縣「輻射災害防救對策」。為預防及減少災害風險,平時就應建立完善緊急應變機制及作業要點,強化本縣災害之整備、災害發生時的緊急應變及災後的復原重建等應有作為與措施,長期來一直是本縣災害管理之施政重點。
同時,依據災害防救法,地區災害防救計畫為保全其適用及完整性,應行滾動式修正檢討,地方災害主管機關每2年應針對計畫內容,邀請編組單位及專家學者進行研商修正,以落實全方位防災,並提升相關單位的緊急應變能力,減輕災害風險及事故的生命財產損失。為普及民眾對輻射災害之防救觀念,本次授課教材上傳於消防局災害防救深耕專區網站(https://www.phfd.gov.tw/),歡迎自行前往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