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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縣政府110年度第1季食品安全會報

【本報訊】澎湖縣政府日昨辦理110年度第1季食品安全會報,由衛生局、教育處、建設處、社會處、行政處、農漁局、環保局、警察局、旅遊處及消防局共同召開,精進澎湖食安風險管控機制,持續以「源頭控管預防」、「加強市場查驗」及「增加橫向溝通」為主軸,達成民眾之"食在安心"的終極目標。

本次會議由澎湖縣政府衛生局主辦,會議由縣府盧秘書長春田主持。衛生局表示自109年9月17日起至12月31日止共計完成「輔導」轄內相關食品製造及加工業者、販售業者、直接供應飲食場所餐飲業者1,097家次,讓業者知悉今(110)年度政府將落實標示之稽查任務;並自110年1月1日起全面出動稽查人力,自今年元旦至3月10日止,有關販售業、製造業及餐飲業豬肉、牛肉及其製品的稽查及檢驗狀況,餐飲業207家次(322件標示)、製造業19家次(37件標示)、販售業267家次(420件標示),累計493家次(含追蹤追溯查核),共計779件(標示查核)。衛生局將持續執行稽查任務,不論是包裝、散裝食品或直接供應飲食場所供應的食品,含豬或豬可食部位原料者,都應依規定標示其豬肉及豬可食部位原料之原產地 (國),讓消費者吃得安心,並依自身需求選擇,店家若未依規定標示,可處3萬至300萬罰鍰;標示不實者,可處4萬至400萬罰鍰。再者,配合中央政策辦理110年擴大市售畜肉產品乙型受體素抽驗計畫,針對市面流通畜肉產品擴大抽驗進口及國產豬、牛肉及其可食部位等畜肉產品,並檢驗乙型受體素21項(其中包含萊克多巴胺)。1-3月份稽查抽驗12件原料肉(含內臟),送檢中央檢驗,以加強維護本縣豬牛肉食用之安全。

在教育處方面,為因應萊克多巴胺之豬、牛肉進入校園,於109年12月15日前本縣國中小及公立幼兒園完成餐點食材供應契約之修訂,明訂有關豬、牛肉及其製品皆僅能提供國產品,且109年12月15日前完成國中以下各校、園之校門口及廚房門口使用國產豬肉之標示張貼,供應之菜單亦須加註豬、牛肉來源。109年第2學期本縣國中小及公私立幼兒園共計74個廚房共提供萊克多巴胺快速檢測試片1,000片,要求學校進行不定期自主管理,並將結果登錄於驗收單中。自109年8月起已進行多次學校食材驗收之督訪作業(馬公國中、文光國中、中興國小、五德國小澎南區聯合共廚廚房),以維護本縣學子們食用豬牛肉品之安全。

社會處目前業務服務範圍包括老人餐食、身障機構、兒少機構及托育服務。該處為因應中央政府110年1月1日起開放美國萊豬進口,要求各供餐單位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加工類食品應選購標示肉品來源的產品,填報國產肉品自主檢核表,建立肉品及加工肉品來源名冊,載名廠商名稱、進貨明細、收據等佐證資料,以維護受照顧者飲食安全。老人餐食服務的部分,110年1月至2月底,輔導查核計119次,萊豬試紙檢測計12次均「零」檢出,45處服務據點皆有明確張貼豬肉來源標示;身障服務的部分,每周採買肉品1次,按時填報自主檢核表單、張貼豬肉來源標示及豬肉廠商名稱、進貨明細等相關紀錄和廠商豬肉來源標誌圖片存檔,110年1月至2月底不定時抽查共計4次;兒少服務的部分,輔導機構於110年1月1日起,對所供應食品之豬肉及豬可食用部位原料之原產地須於機構公告並標示肉品來源之中文原產地,7間機構皆已張貼公告完成,另於110年2月4日至本縣托嬰中心針對其近期採購之肉品,檢測萊克多巴胺含量情形;托育服務的部分,因保母契約為雙方議定,縣府持續宣導有提供膳食之保母,一律採用國內在地豬肉、牛肉之生鮮食材,加工類食品應選購標示國內來源的產品,以維護幼兒飲食安全。社會處規劃未來將持續加強抽查供餐單位肉品來源廠商是否與公告一致,以及持續輔導供餐單位採用國內溫體肉品,維護飲食安全健康。

結論中,盧秘書長表示,澎湖觀光季節即將來臨,期許各局處共同戮力完成協助查核食品商家,諸如觀光客前往飲食的餐飲業與夏天旺季大量需求的冷冰品業者,請各局處要落實食品安全稽查輔導工作,讓本縣觀光業能因食品安全而業績蒸蒸日上,以提升本縣成為觀光大縣之名號,共同保護遊客與本縣居民食品安全之重責大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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