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馬公市鬧區道路的確狹窄,既要停放汽車,又要為廣大的機車族設想,最後只好犧牲行人的權益,把機車停車格劃在人行道上,嚴重壓迫到行人的權益。
馬公市的人行道,本來就窄到不行,即使不劃上機車停車格,已經都很難走路了,如今再窄化行人空間,必須迫使行人走進道路,和汽機車爭道,這不是理想的辦法。
澎湖是個離島,和台灣的都會區相比,仍舊算是鄉下地方。在舊有的狹窄土地上,如果想在寬廣的道路上,嚴格區分汽機車停車格和人行道,難免會顧此失彼,相互壓迫對方的空間。
五鄉不談,其實馬公市鬧區,無非是中正路、民權路等幾條道路,算是鬧區主要的道路。才短短的幾百公尺,整頓交通部不困難,那就是設立單行道。
如果,中正路設立單行道,假設由南向北單行,民權路同樣由北向南單行,多出來的空間,可在道路廣設機車停車格,更可以還給專屬人行道,讓行人安心、舒適的步行。
離島的特色是,鬧區就幾條馬路,很短很短,路和路都在隔壁。設立單行道,並不會給大家帶來麻煩或浪費時間。多出來的道路空間,就很好規劃汽機車和行人的路權。
以台北市為例,仁愛路大小車道加起來將近十線道,長度好幾公里,卻是一條單行道。馬公市設立幾條單行道,難道會比台北市仁愛路更不方便嗎?
離島住久了,不知道思維會不會比較不那麼靈活?特別是公務人員的心態,很多想法都和民眾不同,實在有點奇怪。把機車停車位劃在人行道上,不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