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家表示逢小年夜拜拜,店內有許多顧客前來購買金紙,準備要關店休息時,卻發現桌上放有一袋現金,苦找不到失主,所以報案請警方協助。警方與店家現場清點該袋現金,總額為新臺幣65萬8千元,洪等2員先行返所受理拾得物案,便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過濾來店人車資料,後再次清點彌封現金時,發現袋內留有一張食材購買清單,可能係失主的聯絡資料,經比對確認後係某餐廳老闆所遺留的現金,順利連絡到呂姓失主到派出所將該筆現金領回,呂女表示因忙於晚上要拜拜,買完金紙離開時,卻未注意將員工的年終獎金遺留於香鋪店,呂女對玉發成香鋪店拾金不昧的行為及警方主動積極的熱心幫助,頻頻致謝。
馬公警分局長廖修鴻表示,警察是最貼近民眾的基層公務人員,民眾遇有困難請求時,及時伸出援手給予幫忙,與民眾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以建立警察正面的良好形象。
△呂女對玉發成香鋪店拾金不昧的行為及警方主動積極的熱心幫助,頻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