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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以下學校和大專院校的開學日延至2月22日

【記者楊宜樺報導】教育部長潘文忠於本(110)年2月3日宣布,109學年度第2學期高中職以下學校和大專院校的開學日延至2月22日,109學年度第2學期上課時間延長至7月2日並辦理休業式,暑假從7月3日開始。

教育處表示,寒假延長,開學日延至2月22日,故亦停止原訂2月20日之補課。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各校應利用校園不對外開放期間,確實加強防疫消毒,提供學生安全的學習環境。

部分家長擔心寒假延長衍生子女照顧問題,教育處蘇啟昌處長指出,配合教育部政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高中以下學校延後開學期間(2月18日至2月21日),家長其中一人如有照顧12歲以下之學童,或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五專一、二、三年級持有身心障礙證明子女需求者,得申請「防疫照顧假」。有些家長需要請「防疫照顧照」,依照勞動部規定,公司行號不得拒絕,也不能扣全勤獎金和影響考績,但是雇主可以不給薪。

為了鼓勵公司行號在員工請照顧假時給予薪水,財政部也釋出,如果雇主給予員工防疫照顧假期間薪資,將可以「按給付薪資金額的200%自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減除」。

教育處蘇啟昌處長強調,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造成全球性威脅,減少進出人多之公共場所,強化防疫措施,確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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