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藥事法第102條規定:「醫師以診療為目的,並具有本法規之調劑設備者,得依自開處方,親自為藥品之調劑。全民健康保險實施二年後,前項規定以在中央或直轄市衛生主管機關公告無藥事人員執業之偏遠地區或醫療急迫情形為限。」本縣馬公市已於91年8月30日衛署藥字第0910054232號公告,自92年1月1日起實施醫藥分業已經18年了,目前處方釋出比率為46%。為了落實醫藥分業的精神處方簽釋出率逐年調升,會議中經醫界、藥界及社會公正人士等討論之後,在和諧的互動過程下決議處方簽釋出率調升為50%,本次調整將報請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同意之後實施。
衛生局局長蕭靜蓉強調:醫藥分業的精神在於醫師提供專業的疾病診療,藥事人員提供專業藥事服務,民眾一人看病二位專業人員服務。民眾可以依據個人意願選擇到社區健保藥局領藥。醫師省下調劑時間可以有更多的時間看診,而藥事人員也可以面對面衛教民眾,提升民眾用藥知識。以病人的權益為優先,共創醫、藥及民眾三贏的局面。
衛生局局長蕭靜蓉特別感謝本次參加會議的委員踴躍提供寶貴的意見。澎湖雖地處離島醫療資源較台灣不足,但是在本縣的醫師及藥師通力合作下,藉由指導正確就醫及用藥觀念共同為民眾健康把關及服務,達到「看病找醫師 用藥問藥師」的目標。
△衛生局長蕭靜蓉頒發新任委員證書給醫師公會理事長張維仁醫師及牙醫師公會理事長歐再富醫師。
△衛生局日昨召開澎湖縣醫藥分業推動委員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