擺放機動遊樂設施經營者,不論機台數量皆應於開業前向本局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之手續。林先生在家門口擺放夾娃娃機這類機動遊樂設施,雖然台數不多,仍應於開業擺設機台前向該局辦理上述手續。
娛樂稅採輕稅重罰,未於開業前辦理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者,經查獲會被處以新臺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請各位機動遊樂設施經營者留意。
民眾若有任何疑義或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歡迎利用0800-692000免費服務電話或06-9279151分機260,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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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四, 1月 14,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