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效能向來是縣府重要之施政理念,賴縣長上任後即要求同仁嚴守規範,公務員執行職務務求廉潔效率、公正及依法行政。爰此,為落實行政革新、廉潔誠信,重申要求縣府所屬員工應恪遵「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相關規定,如遇有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之個人、法人或團體受贈財務或飲宴應酬等,應予拒絕或退還,並簽報其長官及知會政風機構,無法退還者,請於受贈之日起3日內送交政風機構處理,並落實知會、登錄程序,讓行政程序更透明。
賴縣長懇切籲請全體縣民及工商團體,請勿向縣府及所屬機關、學校之員工「送禮」、「邀宴」,共創廉潔清新風氣,如遇有縣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向您要求餽贈、飲宴等不法情事,請勇於向縣府政風處舉發,廉政專線:06-927-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