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5日表示,該措施在去年4月22日發布,其目的是為防止敦睦艦隊磐石艦疫情擴大,配合中央完成疫情管控,縣府已於去年5月13日解除此規定,請民眾勿再轉傳。
澎湖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重申,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最高可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網傳外出須戴口罩,去年5月13日已解除此規定。(澎縣府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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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二, 1月 26, 2021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