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為(一)本縣立案滿1年之表演藝術團隊(二)有固定辦公場所與排練場地者(三)專職團員與行政人員及專業藝術指導。(四)長期可行之培訓及演出計畫,且每年至少有1場以上演出者。(五)財務收支制度健全者。(六) 有意提案者,需全程參加計畫書撰寫與討論課程,才具參加傑出演藝團隊計畫申請資格。
本次說明會為計畫內容說明與交流,並邀請藝畝田工作室金崇慧執行長講授「計畫書撰寫與討論」課程,如欲提案之演藝團隊請務必派員參與說明會及全程參與本次「計畫書撰寫與討論」課程,方才具備參加傑出演藝團隊計畫申請資格,以瞭解計畫申請內容。
說明會訂於109年1月21日(四)下午3時起於文化局3樓第一會議室辦理,申請簡章可於本局官網https://www.phhcc.gov.tw/便民服務-表單下載或演藝廳網頁https://hall.phhcc.gov.tw/書表下載運用,或洽詢本案承辦人展演藝術科何小姐,電話926114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