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1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食品廣告好神奇 消費務必要小心!

【記者李三祿報導】孩子正值成長期,不少父母想盡辦法讓家中寶貝多進補,近期發現有廣告宣稱「…你就要多打拼運動自然就會長高啦,轉骨除了好睡、好運動,也是要靠這味...越喝越大漢…父母的態度決定孩子的高度,孩子的高度決定未來的成就...」,內容誇張易生誤解,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且透過對體態或外貌的焦慮來行銷產品,亦恐嚴重誤導民眾認知,建議爸媽從日常生活中培育孩子養成好習慣,千萬不要亂信偏方,以免花了大錢卻不見得有效果。

食品僅提供人體所需之營養素及熱量,並不具備快速長高、減肥瘦身等涉及改變身體外觀功效或醫療效能,衛生局蕭靜蓉局長呼籲,民眾購買食品前應停、看、聽,「停」:冷靜思考是否確實有需要及對健康是否有幫助;「看」:閱讀包裝或標示上之相關資訊;「聽」:請教醫師或營養師等相關專業人員之建議,才能正確選購真正對自身狀況有助益的產品,切勿輕信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廣告。

衛生局持續監測、稽查違規廣告,經調查屬實,依法裁罰以遏止不法。食品廣告涉誇大不實、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化粧品廣告涉虛偽誇大或醫療效能,得依違反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0條規定,可處新臺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藥物廣告非藥商刊登藥品廣告,違反藥事法第65條規定,可處新臺幣2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非藥商販售藥品,依違反藥事法第2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一般商品若宣稱醫療效能,依違反藥事法第69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萬元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


△食品廣告好神奇消費務必要小心!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