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保護動物協會總幹事洪林春枝表示, 110年度「澎湖縣流浪動物收容中心管理業務」招標第二次,由蔡股長及承辦人主持,開標後2人發現我的標價低於另一位參標者,立即離開座位去找吳所長商討,回座後這樣告知,參標者價位要在最高標280萬元的7至8成,認為我標的太低,要寫偏低理由。
洪林春枝說,最後竟由標高者謝姓得標,理由是他要請8位正職管理員,但他投標廠商成本分析表備註欄未填寫資料明細,承辦人請他帶回去補寫;且投標須知補充說明上是規定要請3位正職管理員,5位臨時工就可以,並沒有規定要幾小時,況且承包商去年管理烏崁流浪動物收容中心,只有他是正職,其餘都是臨時工,並沒有符合合約上規定。
洪林春枝認為此次招標有瑕疵、不合理,才會去按鈴申告,希望能查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