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統計,警察局109年主動取締酒後駕車違規(法)計366件,與108年取締174件比較,增加192件。雖然已針對酒駕行為加強執法,但不時仍有酒駕肇事情形發生;另又取締同車共責41件45人。顯見仍有駕駛人心存僥倖,未因酒駕罰責提高而有所警惕,且部分民眾亦未善盡勸導之責。
澎湖縣政府警察局表示,防制酒後駕車為警方重點工作項目之一,為遏止民眾酒駕行為,有效降低酒駕肇事發生,將持續加強酒駕執法勤務,針對本縣易飲酒處所(如KTV、卡拉OK、餐飲店或工地)周邊道路或易發生酒駕肇事路段,採全日不特定時段的攔(路)檢取締,請鄉親勿心存僥倖,並有「只要在澎湖酒駕,隨時會被抓」的體認,以展現警方嚴懲酒駕及守護本縣交通安全的決心。
警局呼籲鄉親酒後應透過指定駕駛、親友接送或搭乘計程車等方式返家。
△夜間攔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