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自動輪播廣告(右)橫式1欄
熱門文章

自動輪播廣告(下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選舉3欄
自動輪播廣告(上小)橫式2欄

澎湖宣導傳統市場豬肉原產地標示不分假日

【記者莊惠惠報導】因應政府明年將開放含有萊劑的豬肉進手,澎湖縣政府衛生局啟動「肉品標示輔導專案」,針對有市場及販售豬肉產品攤商、餐飲業等,逐一訪視攤商輔導,期許攤商落實明年1月上路的豬肉原產地標示,同時也輔導市轄食品業者包含加工業、餐飲業等,確保資訊透明,讓民眾安心選購。

昨日雖然是假日,一早衛生局長蕭靜蓉率副局長彭紋娟、食品科長林凱逸及稽查夥伴兵分二路前進白沙及西嶼二地,一路奔馳前進內垵、赤馬、二崁地毯式針對販售與餐飲業者一一輔導「豬肉原產地標示」規範,無論鬧區或鄉間,都務必讓即將上路的重大政策宣達到位。

衛生局長蕭靜蓉表示,因應明年起全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肉原料的原產地,澎湖已啟動輔導落實豬肉產地標示,並與業者、攤商確認肉品來源標示,藉由清楚標示讓消費者吃得安心。

由蕭局長率隊踏遍西嶼各村莊角落計有36家,由彭副局長領軍的一組,則掃遍白沙各村落的販售業與餐飲業,計24家。昨天宣導成果豐碩總計跑遍60家,蕭局長表示,近日稽查團隊已到各鄉市逐一攤商訪視及進行肉品標示輔導,明年元旦前全面完成產地標示。

同時,提醒各業主,自110年1月1日起將全力落實稽查「豬肉原產地標示」規範,對於未依規定張貼標示,將處3萬-300萬;如果混裝魚目混珠而標示不實者,將處4萬-400萬罰鍰,請各業主們務必配合落實標示到位,讓消費者一目瞭然,清楚溯源追蹤,全面配合政府法規政策。



△因應明年元月起,豬肉需清楚標示原產地,衛生局長正副局長假日到各鄉市宣導豬肉確實標示。(莊惠惠攝)


隱私權保護政策  新聞授權規範
Copyright © 澎湖日報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澎湖日報 & 瑋瑜有限公司
& OddThe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