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縣府爭取,交通部航港局長葉協隆、臺灣港務公司董事長李賢義一行日昨下午拜會縣長賴峰偉,有關免除本縣籍自用遊艇增減搭載人數之行政程序及檢驗費用,航港局表示將改變做法,如船舶新增人數仍於員額定穩度計算範圍內,將不再需要國內外機構辦理驗證,僅需證照申請工本費,可望有效降低相關費用,如申請變更員額數已經達到穩度計算書上限,亦會協調相關技師檢驗單位予以相關優惠。
另動力小船考照費過於高昂,為減輕漁民經濟壓力,航港局表示經過其協調,營業用考照費將可由原本2萬5,000元降低為1萬8,000元,自用證照將可由1萬6,000元降低為1萬1,000元,縣府表示應再降低費用,恢復為先前5折優惠,航港局表示將再努力協調,與縣府共同為鄉親努力。
旅遊處表示,依據船舶法第59條,遊艇檢查分特別檢查、定期檢查、臨時檢查及自主檢查。自用遊艇如欲增減載客人數,則必須辦理臨時檢查,同時依據船舶法58條規定,委由民間驗證機構辦理驗船報告,惟再查詢船舶法及其施行細則,並無自用遊艇增減搭載人數是否必定須經上述規定之說明,經縣府爭取,感謝航港局比照其他船舶檢驗,本縣籍自用遊艇辦理增減搭載人數時,一定人數內可免除外部驗證機構之程序。
旅遊處並指出,動力小船考照目前有意願跨海辦理者為中華民國港口總工會(船訓中心),營業用每次考照(含上課、學科及術科)約新臺幣2萬5,000元,費用經林前立委炳坤至楊曜委員全力支持,優惠額度達5折,惟目前已無此項優惠,造成離島鄉親權益受損,感謝航港局協調考證工會提供相關優惠,縣府將持續爭取使優惠恢復為5折,造福鄉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