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添進說,縣府管制立竿網,幾乎全縣都清除,但當初清除目的是影響到船隻、或廢棄不處理,造成沿海危險。他認為,要架設立竿網並非想像中簡單,他建議留給漁民一口飯吃,縣府可以有條件開放,針對不影響漁船海域,開放以「租賃」方式,收取租金及環境管理押金,並派人不定時稽查,如果漁民好好管理就同意繼續承租使用,若管理不當、廢棄,可以命令限時清除,如果不願清除,就可以用這筆「押金」,來支付清除立竿網費用,讓海域得以恢復原貌。
他建議,收取租金也可以透過以工代賑方式替代,讓漁民認養一片海域負責整結環境,來換取立竿網使用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