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環保署的統計資料顯示,道路沉積的灰塵經車輛輾壓再次捲揚的粒狀污染物,對空氣品質有一定的影響,這些在空氣中四處飄散的懸浮微粒也會直接引起許多身體之不適症狀,其中又以眼、鼻、喉、皮膚等直接接觸部位的刺激症狀和過敏反應最為常見,雖然目前我們菊島空氣中的懸浮微粒濃度雖沒有高到足以對民眾身體產生立即危害,但長期曝露及吸入情況下呼吸系統受到傷害。
為了減少車行揚塵及道路泥沙拖出髒污情形,環保局持續巡查砂石場、營建工地周遭道路髒污,若發現砂石運送車輛駛入道路而有髒污土塊掉落而污損道路之情形者,將依據廢棄物清理法可處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造成揚塵情事則會依空氣污染防制治法並可處10萬元以上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