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衛生局長蕭靜蓉表示,配合澎湖最新防疫政策,仲介公司及雇主應在移工完成14日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後,在臺灣本島再進行7日自主健康管理,並在自主健康管理的第5天後實施核酸檢測,確認為陰性後才能進入澎湖。
澎湖縣政府表示,在議長劉陳昭玲及議會的支持下,縣府動用第二預備金補助相關費用,其中核酸檢驗費用補助由衛生局受理,每案最高補助金額新台幣7,000元,憑收據正本實際支付金額補助,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5日止,申請表請洽詢衛生局提供,相關資訊可撥打衛生局窗口06-9272162分機216或專線06-9270508洽詢。至於住宿費用補助部分由社會處辦理,每日最高補助1,000元,相關資訊請洽詢外籍移工諮詢服務中心06-9217106。
衛生局表示,為掌握移工於及落實移工生活照顧,雇主及仲介公司應配合辦理下列措施:1.雇主或仲介公司應於移工入境登錄檢疫作業時,同時於入出國移工機場關懷服務網 (https://fwas.wda.gov.tw/login.php) ,登錄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雇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以利掌握移工行蹤及地方政府進行實地關懷。2.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盡量一人一室。如有困難者,應保持1.5公尺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