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地方各界關注的重光開發案,因廠商樺澎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興建不力達重大違約,經縣府多次催告仍無實質工程進度,縣府即依約於108年10月25日終止並主張相關權利,後續雙方協調除確認樺澎公司向仲裁協會提請終止契約提付仲裁之事實外,其餘事項均未達成共識,協調不成立。後縣府即依約向中華民國仲裁協會提請仲裁,包括懲罰性違約金、預期利益及法定遲延利息、修復圍籬費用、委員交通費、普通地上權及農育權塗銷登記返還、建物移交及仲裁費用由樺澎公司負擔等仲裁事項。
仲裁庭前於今年10月22日於中華民國仲裁協會高雄辦事處召開第一次詢問會,仲裁庭請縣府儘速提出地上建物估價定數額、針對建物進行地籍圖套繪及相關重光案基本資料(如建照)。縣府經委託合法立案之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完成該基地所屬建築改良物估價及土方數量,含簡易房舍、棚架、水泥地、挖方、RC造1樓平房、RC磚造筏基水槽、水井、RC造圍牆等,總估價為新臺幣3,408萬498元、土方約2萬430.77平方公尺,並已於第二次詢問會前提送相關證明文件予仲裁庭。
縣府為能妥適處理,全案均委任專業律師辦理仲裁事宜及提供專業法律諮詢,待後續縣府取得仲裁判斷書後,據以儘速執行仲裁判斷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