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鄭家瑜報導】議員呂黃春金指出,燈光節成功無可挑剔,惟獨就是中正堂在其中「黑馬馬」一片,她要縣府明年向澎管處爭取燈光節設施保留,設置常態燈光區,讓遊客鄉親夜間有地方可以去。這一說激起議長劉陳昭玲憤慨,痛批前朝把莒光新村、中正堂委外、公策會招租,讓該區域發展停滯。
劉陳昭玲說,今年燈光節成功,帶動海蛟中隊、莒光新村、中正堂一帶成為期間限定夜間最熱鬧區域,但前朝政府把這些地方招商出去40年,中正堂至今擺爛在那邊,莒光新村旅宿無人住,夜間黑壓壓一片,如果當時能留下這些地方,作為美食街、文創中心、產業進駐,再搭配燈光裝置藝術,絕對是夜間最棒地點。
劉陳昭玲指出,文化局演藝廳要使用必須一年以前申請登記才搶得到場地,當初中正堂留下來做為藝文備用展演場地,也比現在廠商經營管理還有效率。
賴峰偉說,莒光新村縣府當時整理花費1億多,這三個地方租給廠商,一年只有120萬收益,簽約40年只有4800萬,並細數前朝任內,害縣府賠償仙人掌公園、台華輪等案、另還有遠航BOT在打官司,他喊話陳光復,要陳捫心自問是否對不起澎湖。
議長說,下週議會就將中正堂列為考察地點,當初陳光復增訂合約把公策會給廠商,那縣府也可以按照此模式,增訂要求一年必須展演天數,若不照合約走,不如就解約;議長強調,不是要打壓商人,但廠商要有企業責任,負責把這個澎湖精華區域活化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