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當民意代表的人,未必了解全盤始末。公務局開闢道路也沒有深入詳查,到底這條道路產權是屬於誰?警察局只是依樣畫葫蘆,在新鋪設的馬路上紅線,取締違規駕駛人。這一連串的錯誤,最後吃虧的是老百姓,無緣無故吃紅單。
這個案子很有意思,起因是民眾向陳海山陳情,經他深入調查,發現這條路並不屬於都市計畫內道路,不是縣府的土地,警察局更沒有權力劃設紅線。
陳海山認為,這條道路即使不是私有地,就算是國有地,當初提供民眾通行使用,也不該未經地主同意,直接由縣府鋪設柏油,縣警局劃上紅線,就對違規民眾開單告發。
陳海山說得很對,政府行事必須要有正當性,不能踩著百姓的痛苦當政績。他質疑,工務局鋪設道路,警察局劃設紅線,完全沒有法律依據。
陳海山的質詢,其實並不是要故意修理工務局和警察局,只是希望官員做事要有法律觀念,不要任意違法行事,傷害到老百姓。
說坦白的,官員當久了,只是等因奉此,日復一日,消極的把事情做完,其他就與他們無關。
陳海山揭發的這件事,正是暴露公務員的被動心態。將土地鋪上柏油,新的馬路劃上紅線,整整齊齊,漂漂亮亮,原是好事一樁。可是竟然沒想到,缺乏合法性,傷害到民眾。
陳海山完全就事論事提出質詢,只針對事實,不針對個人,殷切盼望官員多為民著想,多保障民眾權益。他,確實是一位內行的民意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