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消防機關的緊急車輛,包含執行緊急救護的救護車及執行各式救災任務的消防車輛,根據緊急車輛交通意外事故相關研究探討。本次講習課程,即由授課教官教導同仁確實遵守內政部消防署函發之「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第1章待命出勤安全指導原則、第3章車輛行駛時安全指導原則,並引用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汽車防禦駕駛手冊」及臺中市政府消防局編印「緊急車輛之安全駕駛及防禦駕駛指引」等教材,並輔以正確用路觀念影片,建立防禦駕駛正確行駛觀念,讓參訓學員都能逐漸建立所屬正確駕駛習慣,並依不同行車情境抽測同仁訓練成效。
消防局長葉天恭表示,消防人員為在最短時間趕赴火災及救護現場搶救,以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常因行車速度過快,造成駕駛人員面對意外反應不及,而致生交通事故,消防局致力推廣防禦駕駛之概念,提出有關緊急車輛在安全駕駛上應注意的觀念,以及在防禦駕駛上可運用的各項情境,作為消防人員在駕駛緊急車輛之參考指引,有效確保消防人員及用路人行車安全,減少緊急車輛交通事故之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