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府政風處表示,「性騷擾本身就是一種性別歧視」,職場裡性騷擾事件不容易被揭發,主要原因乃加害人與被害人權力不對等,像是主管騷擾員工,受害人會懼怕加害人的權威,選擇讓步。而且,女性可能因為結婚、生育等因素,被排除於職場重要職位之外,使得處在職場基層的女性容易成為高層男性欺負的對象。
性別平等的友善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營造,一起守護,第一步就是向性騷擾勇敢地說「不!」,性騷擾案件可能會涉及到「性別工作平等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及「性騷擾防治法」三項法令,只要了解三法的適用範疇和申訴期限,就能順利尋求協助、保障自我權益喔!
若有相關性騷擾行政程序方面問題,可洽詢各直轄市、縣 ( 市 ) 政府社會局 ( 處 ) / 家防中心,若有進一步的法律議題則可諮詢地檢署與地方法院的訴訟輔導科、各地的律師公會及法律扶助基金會分會,記住!沉默,是犯罪的幫兇,只有堅定捍衛自己的權益,才能創造平等尊重的友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