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以自有房屋交付信託,信託契約規定信託利益之受益人為委託人(原房屋所有權人)的自益信託案件,如果想要塗銷信託並出售予第三人,以往申請人臨櫃辦理此類案件,需先向稽徵機關辦理塗銷信託登記之查欠,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信託登記,復向稽徵機關申報買賣房屋移轉契稅,於經核發契稅繳款書並繳納稅捐後,再向地政事務所辦理買賣移轉登記,須多次往返,程序相當繁雜。
提醒您,塗銷信託查欠應檢附資料如下:
1.連件登記預先核發契稅繳款書、免稅或同意移轉證明書之申請書。
2.原信託契約書。
3.塗銷信託同意書。
4.建築改良物所有權買賣移轉契約書。
5.其他有關文件。
民眾如有契稅申報相關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