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辦理不動產移轉時,所書立的移轉契約書,應依印花稅法規定按契約金額千分之一貼用印花稅票。目前多數係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線上申辦,開立繳款書繳納,不過,仍有部分案件自行貼用印花稅票或至不動產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開立大額繳款書繳納,以致民眾須舟車勞頓。為提供便捷服務,自108年起分割繼承案件可跨縣市臨櫃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因考量仍有部分一般不動產移轉案件也有此需求,經各縣市取得共識後,自即日起,所有不動產移轉案件都可以跨縣市臨櫃開立印花稅繳款書,歡迎民眾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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