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7月底針對國內藥廠展開GMP(藥品優良製造作業規範)查廠工作時,發現杏輝藥廠6款藥品的持續安定性試驗的含量測定結果不符規定。
食藥署除要求全面回收,也要求杏輝自主清查其他產品狀況,截至目前為止,已查出多達23款藥品安定性試驗出包,有的是主成分含量過低,有的是藥品溶離度不符規定,甚至是軟膏變色等問題。
食藥署監管組表示,杏輝藥品出包後,食藥署已祭出停產、停止出貨處分,杏輝所在地的宜蘭縣衛生局也約談杏輝負責人,10月底正式開出2張罰單,裁罰金額是地方權責,將持續了解有無其他違規事項。
杏輝過去雖有進行安定性試驗並記錄,但後續改善作業上並未依程序進行,地方衛生局考量其為初犯,根據藥事法第57條違反GMP規定,開罰新台幣17萬4000元;此外,稽查過程中也發現杏輝部分藥品未依法申請,就擅自更換藥品包材,依法開罰3萬元。
目前已收到杏輝的改善報告,未來確認內容完備後,將多次突襲稽查,通過後才能恢復生產及供貨,但若稽查未通過,最嚴重恐廢除GMP資格,即杏輝不得再生產任何藥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