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今(2020)年11月18日公告,自12月1日啟動「秋冬防疫專案」,將加強「邊境檢疫」、「社區防疫」及「醫療應變」措施,請民眾及醫療院所落實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其相關措施及配合事項如下:
一、邊境檢疫:自12月1日至明(2021)年2月28日(啟程地時間),入境我國機場或經我國機場轉機的旅客,不論身分(本國籍與外國籍人士等)或來臺目的(求學、工作、外交公務等),均應檢附「表訂登機時間前3日(工作日)內COVID-19核酸檢驗陰性報告」;若旅客抵臺後發現檢驗報告不實,或拒絕、規避、妨礙相關檢疫措施,得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及69條規定,處新臺幣1萬至15萬元罰鍰。
二、社區防疫:民眾進入「醫療照護、大眾運輸、生活消費、教育學習、觀展觀賽、休閒娛樂、宗教祭祀、洽公機構」等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經勸導不聽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規定,裁罰3千元以上、1萬5千元以下罰鍰。
三、醫療應變:醫療院所落實法定傳染病通報義務;配合「加強門診與急診社區感染肺炎病人篩檢」、「加強住院病人篩檢」及「強化醫療照護人員健康監測」等獎勵通報採檢指標,請臨床醫師應提高警覺,加強通報採檢,強化社區監測疑似個案通報或轉介。
衛生局蕭局長再次提醒民眾於防疫期間,請大家共同遵守「防疫新生活運動」,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規定「秋冬防疫專案」相關措施,於出入八大類場所應佩戴口罩,以免受罰;並養成用肥皂洗手、保持安全社交距離,室內1.5公尺,戶外1尺,出遊首選人少的開放空間,配合人流管制,人多景點先別去,確實落實防疫措施,才能放鬆享受生活喔!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相關資訊可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