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中,蘇副召集人啟昌頒發新聘陳委員建宏聘書,同時感謝各位委員撥空出席參加,提供相關意見,作為中心推展業務未來方針。首先,中心向委員提出中心推展家庭教育四要素:學習、尊重、關愛與支持(彼此關係環環相扣相互影響),並報告本年度業務執行成果情形,提出明年業務計畫方向,落實家庭教育法。
蘇副召集人啟昌表示,依據修正家庭教育法第14條、第15條與第16條暨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之對象及推動措施方式與「家庭教育中程計畫」、「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列為中心計畫重點;對於服務對象分為(一)新生兒之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之人、辦理小學新生註冊、結婚 登記、離婚登記及出生登記者;(二)經濟、身心、文化或族群處於需要協助,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社政主管機關評估,認有優先接受家庭教育服務者;(三)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提供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辦法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輔導特殊事件學生應注意事項所列對象者。
蘇啟昌指出,家庭教育中心基於「預防推廣」與「教育輔導」為本,明年度繼續推展親職、婚姻、性別、倫理、情緒、多元文化等等系列教育活動,學校家庭教育工作推展,增能推展家庭教育人員相關研習,提升資源網絡平台人員知能,增列優先家庭教育服務等項;同時鼓勵中心工作人員要秉持熱忱、積極與主動的態度,提供優先家庭或民眾服務,推展家庭教育業務--新思維、新創意,運用e網化與多元宣導,結合各單位機構資源網絡,共同推動本縣家庭教育工作;並配合5月國際家庭日與8月祖父母節慶,精心策畫宣導,提升中心知名度;冀望減少家庭悲劇事件發生,預防家庭衍生社會問題,真正落實家庭教育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