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民眾用藥安全,防範民眾因自行購買醫師處方藥造成身體危害,食品藥物管理科科長林凱逸懇請藥師公會協助:如民眾前往藥局購買藥品或藥物諮詢時,請藥師協助衛教個案用藥安全相關資訊。如:我國藥品共分三級,分別為:處方藥、指示藥及成藥。民眾可以於藥局經藥師及藥劑生指示購買指示藥及成藥,但是外包裝有「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或「限由醫師使用」等字樣之「處方藥」則須經醫師診斷後開立處方簽,再經藥師確認處方、調劑、覆核後交給病人使用。常見違規販售處方藥如:麻黃素、抗生素、注射劑、避孕藥、暈船藥、壯陽及減肥類等藥品。民眾購買含麻黃素類成分之感冒藥(指示藥)每次最大限量以7日為原則,藥師亦應提供必要之用藥安全諮詢予民眾;如購買超出7日量者,購買者亦應將姓名、連絡方式、購買原因等資料提供給藥局紀錄於簿冊,避免流於非法用途。
衛生局局長蕭靜蓉表示,今年是藥局辛苦的一年,感謝澎湖縣15家藥局於防疫期間協助販售「實名制口罩」,為防疫盡心盡力,防疫成功藥事人員功不可沒。也希望藉由販售「實名制口罩」讓民眾親近社區藥局,讓社區藥局守護厝邊頭尾用藥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