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申報建物移轉時要記得申報共同使用部分(如地下室等公設),如有其他無照違章增建的建築物也要一併申報契稅,並要在訂定契約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鄉市公所辦理契稅申報。若有匿報或短報契稅經查獲者,除補繳應納稅額外,還會處以應納稅額1倍以上3倍以下罰鍰,特別提醒民眾注意契稅申報相關規定,以免受罰。
民眾如有契稅申報有任何疑問,歡迎撥打本局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亦可撥打06-9279151轉250,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澎湖日報提供澎湖每日在地新聞、時事專欄評論、縣政新聞、專題報導、旅遊動態報導、夾報、印刷服務等!
Home 時事新聞 共同使用及違章增建房屋併同移轉要記得申報契稅
星期二, 10月 06,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