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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豬肉食品須標產地

【本報訊】因應含萊克多巴胺美豬將開放進口,任何含豬肉的食品都要標示陳時中表示,進口美豬規定,自明年元旦起,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簡稱萊劑)豬肉將開放進口,豬肉產地標示規定同步上路,從大賣場、超市、傳統市場、零售通路,至餐廳、便當店、小吃攤等,不管是生鮮豬肉、加工食品都要標示原產地。

陳時中指出,不論生鮮豬肉、豬肉乾、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包裝食品可在營養標示的「內容物」後方,以括號標示豬肉產地,也可在後面清楚註明;餐廳、小吃店要直接在店內標示;散裝食品則以插牌標示。

為確保標示正確,陳時中說,相關公告後,會進行宣導並設示範區域,針對各種不同狀況,吸收社會相關意見,聽取商家的反饋,可行性高不高,會不斷到全省做不同形態示範,盼持續和社會對話,達成目標;至於稽查方面,會採由下而上、由上而下,透過源頭追蹤和流向系統,驗證標示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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