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時中指出,不論生鮮豬肉、豬肉乾、加工食品、滷肉飯、貢丸湯,或是任何含豬肉及可供食用部位的食品,都要清楚標示豬原料原產地。包裝食品可在營養標示的「內容物」後方,以括號標示豬肉產地,也可在後面清楚註明;餐廳、小吃店要直接在店內標示;散裝食品則以插牌標示。
為確保標示正確,陳時中說,相關公告後,會進行宣導並設示範區域,針對各種不同狀況,吸收社會相關意見,聽取商家的反饋,可行性高不高,會不斷到全省做不同形態示範,盼持續和社會對話,達成目標;至於稽查方面,會採由下而上、由上而下,透過源頭追蹤和流向系統,驗證標示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