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學年度第1學期本縣二三級離島未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近入學獎助金,自本(109)年9月4日至9月25日(上班日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30分至下午5時30分)受理申請,逾期未申請視同放棄,請符合資格者備齊下列文件於期限內至教育處(澎湖縣政府第二棟三樓) 填具申請書、領款收據及切結書,以完成申請手續:
教育處表示,本縣二三級離島未設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就近入學獎助金補助額度,設籍於桶盤、虎井、吉貝、鳥嶼、望安、將軍、七美等二級離島之學生,每學期補助新臺幣3萬元整,合計每學年補助新臺幣6萬元整,其餘設籍於員貝、大倉、花嶼、東嶼坪、西嶼坪、東吉等三級離島之學生,每學期補助新臺幣3萬5,000元整,合計每學年補助新臺幣7萬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