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為狂犬病疫區,每年定期為家中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即可有效預防狂犬病的發生,亦是飼主的責任。狂犬病疫苗施打對象為出生滿三個月以上之犬貓或經注射狂犬病疫苗逾1年以上者,均應每年定期攜帶犬貓至本縣各動物醫院、本縣家畜疾病防治所或於各鄉市巡迴注射活動期間施打狂犬病疫苗。每劑疫苗收費100元,完成注射後核發當年度的「動物狂犬病預防注射証明書」及「狂犬病預防注射頸牌」,寵物登記收費為手續費300元,本次參與活動之犬隻,即免費滴用驅蟲藥劑。
預防狂犬病應謹記2不1要口訣:不接觸野生動物、不棄養寵物、要定期帶犬貓施打狂犬病疫苗。
另依據「澎湖縣畜犬管理辦法」第3條第1項及第19條規定,違反本辦法可依「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第2款規定處新台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