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是以房屋評定現值乘上適用稅率得出。而房屋評定現值即是房屋在課稅上的價值,目前由各縣市政府依規定三年評定一次,考量因素包括房屋標準單價、每年折舊率和房屋所處的地段,和屋齡多寡沒有關係。
目前本縣住家用房屋總現值在10萬元以下者才可免徵房屋稅,但房屋若作營業或非住家非營業使用,或嗣後增改建導至房屋現值增加,就仍需課徵房屋稅了。
民眾如果有任何房屋稅捐問題,請撥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692000或撥本局電話06-9279151轉229、250、226及251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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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六, 9月 26, 2020 Views 文章分類: 時事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