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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研議電動自行車須掛牌 未滿14歲騎乘罰監護人

【本報訊】近幾年電動自行車快速增加,交通部逐步擴大管制,已規定上路要戴安全帽及時速不得超過25公里,目前研議修法讓電動自行車須掛車牌,但擬免考照,免繳牌照稅。針對14歲以下騎電動自行車,罰違規者的父母或監護人,罰鍰擬600元至1200元。

目前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只有標章,並無車牌,交通部統計,全台有標章的電動自行車已突破50萬輛。

交通部逐步擴大對電動自行車管制,去年10月起,騎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罰新台幣300元,超速罰900元至1800元,擅自改裝罰1800元至5400元。

交通部昨天證實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將電動自行車比照一般機車,審驗合格的電動自行車,須掛車牌並投保強制責任險才能上路。

至於電動自行車掛牌後是否須考照及繳牌照稅,交通部說,電動自行車考照爭議仍大,暫不修法納入;牌照稅部分,財政部傾向暫不課徵。

今年5月,立法院初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時通過立委提案,禁止14歲以下騎電動自行車,違者罰600元至1200元。

交通部說,正研議再提修法,針對14歲以下騎電動自行車,罰違規者的父母或監護人,罰鍰擬600元至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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