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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自10/1-10/31開徵

【本報訊】今(109)年下期營業用車輛使用牌照稅開徵期間自10月1日至10月31日止,繳納期間末日因適逢週休假日,順延至11月2日(星期一),稅單將於9月底寄出,請納稅義務人按時繳納。

納稅義務人可以選擇最方便的繳納方式,如利用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稅額3萬元以下者可至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OK等4家連鎖超商)繳納,若以信用卡、活期(儲蓄)存款帳戶或晶片金融卡轉帳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連結網路繳稅服務網站) 或開辦「行動支付工具」繳稅業者之APP,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免輸入銷帳編號、繳稅金額等資料辦理線上繳稅。

若未收到或遺失繳款書,稅額在3萬元以下者,可於開徵期間使用工商憑證或輸入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及車牌號碼,利用便利商店多媒體資訊機查詢列印繳納單後,直接至便利商店櫃檯繳納,或向稅務局房屋稅科或就近至監理機關牌照稅駐點櫃檯申請補發繳納,亦可登入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 (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利用工商憑證/金融憑證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加車牌號碼,直接線上查繳稅款,以免逾期未繳被加徵滯納金。

另外,交通部亦針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較大之遊覽車客運業及小客車租賃業補貼109年下期營業用車輛50%使用牌照稅,以減輕業者營運負擔。

如有不明瞭之處,歡迎撥打服務電話(06)9279151轉255或256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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