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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辦理固定源法規說明會 業者資訊NEW更新

【本報訊】環保法令並非公告後就不會變動,其實環保署法制單位亦會隨著時代的演變、科技分析的進步,甚至從民眾關心在意的環保議題角度,將新增環保法令或將必要修訂的法令進行滾動式更新調修,期能藉由環保政策法令的管制,讓我們的環保能量有效提升及有效減少各項污染物的排放量。

環保局為了讓轄區內的固定污染源列管業者都能掌握到最即時、最相關的空氣污染防制法令,除了透過平時查核輔導當下或網路媒體進行法令訊息發佈外,為讓工廠直接負責業務的人員能夠直接接收到及了解到相關法令的訊息,日昨在澎湖縣生活博物館辦理「固定污染源許可及增修法規宣導會」,本場宣導活動主要有三大議題, (1)固定源操作許可證新增或變更污染物排放量,自細懸浮微粒(PM2.5)列為空氣污染三級防制區以後的申請審查原則進行說明;(2)針對環保署推動改造或汰換鍋爐補助辦法進行說明;(3)環保署自107年第三季開始新增空污費徵收污染物種與空污費徵收作業,針對業者常見申報缺失進行說明。

環保局提醒各業者注意,近期環保署新公告「三級防制區既存固定污染源削減污染物排放量準則」(109/7/10公告),針對氮氧化物(NOx)年排放量大於40公噸之電力業、焚化爐等行業,要求需採用合理可行技術削減排放量;而109/6/10修訂之「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則會依超出法定標準之情節程度加倍裁罰,環保局再次提醒各業者務必遵守空氣污染防制法之相關規定,勿以身試法及跟荷包過不去。

環保局也會持續藉由宣導、溝通與適切之輔導措施,有效推動轄內各業者得以符合新法令規定,也讓我們澎湖的空氣品質持續維持在最佳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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