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光局對領隊及導遊的紓困補助,是每個月1萬元,一次補助3個月。澎湖有導遊領了5至7月的3萬元紓困補助款後,因為7月觀光客爆增,他受聘到某旅行社工作,並依法向觀光局申報任職。
觀光局認為拿紓困補助的導遊有工作,違反補貼要點「於申請補貼之日起3個月內未任職旅行業者」的規定,去函要求導遊繳回這5至7月的3萬元補助款。
導遊表示,今年2月疫情開始,到6月都沒有工作,觀光局的補助款,每個月只1萬元,也只補助3個月,當然要積極去找工作賺錢才重要。
導遊說,7月澎湖的觀光客爆增,當然要去賺錢。沒想到守法申報,卻是觀光局來函要求邀回這3萬元補助款。
旅行業者指出,導遊於7月1日起重新找到工作,任職導遊,觀光局如要追回應僅7月一個月份的1萬元,而非全部3個月的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