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衛生局表示,硃砂為衛福部早在94年5月1日就明文禁用的中藥材,不過,禁止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
養生意識抬頭,不少人習慣自費以中藥調身體,近期卻傳出開業中醫師疑以禁藥硃砂入藥,釀中毒事件。然而,衛福部早在10年前就禁用硃砂,卻已逾7年沒稽查,法規形同虛設。
衛生局長蕭靜蓉表示,來路不明的中藥材,特別是禁藥、偽藥,千萬不可使用!請各醫療院所、醫師、藥師及鄉親朋友特別注意!
另外,含鉛丹的口服用中藥,衛福部也在80年9月18日通函,禁止製造、調劑、供應。
衛生局稽查已成立稽查専案,加強對5家中醫診所、16家中藥販賣藥商宣導及稽查,也請鄉親一起監督,保護中藥用藥安全。
衛生局指出,衛生福利部早在民國94年即禁止中藥用硃砂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99年再禁止硃砂用於中藥製劑當中,含有硃砂的中藥藥品許可證都必須下架回收。近期將發文給中藥商公會和中醫診所,重申禁用硃砂的規定。
△衛生局對本縣中藥販賣藥商宣導及稽查。(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