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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管處籲水域遊憩活動業者共同維護遊客安全

【記者楊宜樺報導】疫情趨緩,澎湖遊客人數增加,水域遊憩活動業者相互競爭情形下,有不肖業者為增加帶客團數,在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時,除未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規定配置足夠之救生員及教練外,對水域遊憩環境場域未加以保護。

澎管處呼籲水域遊憩活動業者應遵從該處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36、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6、8條規定之公告,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地區及限制事項:青灣、山水、嵵裡、隘門、吉貝沙尾、目斗嶼、姑婆嶼、險礁嶼、望安綠蠵龜產卵棲地保護區。

澎管處為加強澎湖旅遊安全,確保旅客能夠有安全又安心的水域遊憩體驗,持續強化各項安全作為,已於本(109)年3月7日特別邀集澎湖縣政府、澎湖縣政府消防局,以及水域遊憩活動業者等32人召開「澎湖地區水域遊憩活動安全座談會暨水域事故防救演練」,且共同簽署「水域安全宣言」,以宣誓維護澎湖海灣及遊客安全的決心。

另本(109)年度與國立澎湖科技大學合作完成水上摩托車教育訓練暨證照考試(C級、丙級)合計29人、浮潛教育訓練暨證照考試(C級、丙級)合計54人。

澎管處將持續辦理水域遊憩活動業者不定期檢查,針對救生員、合格教練、保險、救生設備、警示告示、合法登記等面向抽檢,請業者遵守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相關規定,以確保遊客安全。澎管處公告之規定及各注意事項內容同時刊載於該處官網便於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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