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7)月30日5時35分,執法艦隊於澎湖七美西南方56浬處,發現中國大陸籍「海盛877」抽砂船正違法進行盜砂作業,現場指揮官艦隊分署吳金河副分署長隨即實施廣播,並下令艦艇包夾攔截,展開搜查取締行動。巡防艇及特勤人員隨即實施強靠登檢,成功控制人、船。經初步調查「海」抽砂船計有8名船員、總噸位達4,488噸、估計載砂600噸,經請示橋頭地檢署檢察官後,由指揮官下令將所有盜採海砂全數回填。06時53分高雄艦及2艘巡防艇開始將人、船押返高雄興達港調查,並於17時50分押抵興達港,屏東艦則持續於現場以水砲驅離與蒐證。全案後續將依違反《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移送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另為嚴防產生防疫破口,執勤人員全程均落實各項防疫措施,勤務結束後落實艦艇、扣留船舶及相關人員消毒工作,並依規定實施14天自主健康管理。
去(108)年10月24日及今(109)年6月3日,海巡署兩度執行臺灣灘海域違法抽砂專案取締任務,已扣留及没收中國大陸籍「長鑫36號」運砂船(總噸位16,468噸)、「豐溢9969號」抽砂船(總噸位4,226噸)及「海航5679號」抽砂船(總噸位7,539噸)等3艘非法船舶,展現海巡署強勢執法,守護我國經濟海域海洋資源之決心。其中「長鑫36號」運砂船及「豐溢9969號」抽砂船 ,最終由澎湖地方法院判處船員5至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船舶沒收;「海航5679號」抽砂船現已由臺灣橋頭地檢署偵查終結,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8條,認定該船故意損害天然資源及破壞自然生態,將1船8人提起公訴。
海巡署表示:本(109)年1月迄7月底,海巡艦船已在臺灣灘海域驅離中國大陸抽(運)砂船計2,988艘次,因中國大陸沿海禁止採砂,造成中國大陸內河抽砂船移往臺灣灘海域盜採,不僅嚴重破壞海洋生態,且因該種船型不適合於外海航行,導致近年抽(運)砂船翻船等海難案件頻傳,造成多位船員葬身大海。為有效遏止是類案件發生,本署將持續透過兩岸聯繫機制,籲請陸方協同執法,嚴加取締盜砂行為外,確保海域航行安全及海洋資源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