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降低路口交通事故發生,維護民眾交通安全,澎湖縣政府警察局自9月1日起配合交通部及內政部警政署執行全國路口交通大執法,針對本轄10大易肇事路口及10大違規路口加強執法工作,執法重點包括:汽機車不禮讓行人先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4條第2、3項)、車輛駕駛人左右轉向不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同條例48條2、3項)、車輛及行人闖紅燈(同條例53條)、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或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及手勢指揮任意穿越馬路(同條例78條)。
警察局局長楊鴻正表示,馬路如虎口,民眾駕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應注意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過,心存「行人優先」信念,行人遵守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或警察指揮穿越馬路,人、車共同遵守路權守法觀念,大家才能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本縣易肇事路口交通大執法。